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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保密资格认证单位保密资格自检制度规定
对保密资格认证单位保密资格自检制度规定:
1. 自检制度是已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,对照《标准》进行年度自我检查,自我约束的制度。
2. 自检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按照《标准》的基本要求,针对落实《标准》的具体情况作出的说明
3. 对不按期提交自检报告和自检报告内容不属实的单位,国家或省(区、市)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机构应当予以及时纠正,同时作为保密资格审查的扣分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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